董才
本报讯 国新办昨日举行发布会,介绍贯彻落实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,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。会上,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,财政部将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。
王建凡表示,按照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要求,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,健全地方税、直接税体系,优化税制结构,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、社会公平、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。
地方税方面,王建凡介绍将完善地方税税制,合理配置地方税权,理顺税费关系,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,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,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。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,通过立法授权,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。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。
直接税方面,王建凡称将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,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,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、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,夯实社会治理基础。此外,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。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。
另外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》,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支持科技创新,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面规定,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1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1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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